早前,由於美國取消對香港的特殊待遇,令香港與內地的移民申請的資格某程度上更為統一,令移民到美國的申請批核變得困難。若你有移民美國的打算, 生活時報帶你出走香港,不妨於下文了解更多美國移民步驟、美國入籍程序的資格條件,助你輕鬆取得移民資格!
熱門移民地點:美國
港人一般都會透過「EB-5投資移民簽證計劃」或「EB-3職業移民簽證計劃」申請移民至美國,所需資格如下:
移民美國|投資移民條件(EB-5):
- 年滿 18 歲或以上,並滿足學歷、語言、職業等要求
- 無工作或商業背景、教育程度及英語要求的限制
- 在一般地區投資50萬美元(約388萬港元),或在目標就業區投資100萬美元(約775萬港元)
- 直接或間接創造10個或以上全職空缺
- 美國每年接受1萬個投資移民申請名額
- 申請人需證明其投資金額來源合法
- 申請人獲得移民簽證後,須在半年內到達美國,申請「有條件綠卡」,獲取兩年後可申請獲取永久綠卡
- 申請人、配偶與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獲得綠卡,與當地居民一樣享有教育福利,並可就業,在取得綠卡5年後可獲美國公民身份
移民美國|技術移民條件:
第一優先(EB-1):傑出人才移民計劃
對申請者無年齡及語言要求,針對商業、體育、藝術、教育等領域的教授、具至少3年教學或研究經驗的研究人員及距國公司經理/主管,因公司安排而調任到美國任職,須由美國僱主作擔保人等。
第二優先(EB-2):優秀人才移民計劃
對申請者無年齡及語言要求,只須擁有碩士或以上學位的專業人士,在過去五年時間有至少兩年工作經驗,及有5年相關經驗就可由美國僱主協助申請。
第三優先(EB-3):技術及勞工移民計劃
申請人年齡需在 18至50 歲內,任職於美國政府認可的公司,並須由僱主做移民擔保,當中的職業類型包括了擁有至少兩年的工作經驗或培訓經驗,擁有學士學位及不需要培訓或培訓時間不超過兩年的非技術工人。
第四優先(EB-4):特殊職業移民計劃
申請人需任職於指定的特殊領域,例如廣播人員、神職人員或從事與宗教,伊拉克或阿富汗的翻譯員、外籍美軍等,或至少要有兩年或以上的有關宗教工作經驗,到達美國後,亦需從事相關的宗教活動或工作。成功後申請人、配偶與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獲得綠卡,即美國永久居民資格,享有一般美國公民的福利及權利。
移民美國|配偶移民條件:
IR1 / CRI:美國配偶移民
- 美國公民的丈夫或妻子,可直接向美國政府申請臨時綠卡
- 如婚姻生活未滿2年,可申請CR1類別的綠卡,而綠卡期限為2年
- 如婚姻生活滿2年或以上,則可申請IR1類別的綠卡,而綠卡期限為10年
- 美國公民的子女,包括21歲以下且未婚者,則需另外申請IR2或CR1簽證
K-1簽證:未婚配偶簽證
- 申請人能未婚夫/妻的身份前往美國,並須在到達美國後90天內與美國伴侶結婚,並成為合法夫妻
- 成為合法夫妻後,能申請綠卡及美國永久居民身份
更多美國移民資訊:https://bit.ly/3rO7yHe
想緊貼更多香港熱話 資訊,歡迎繼續緊貼 生活時報 的更新 !